“银行的服务太差了,我的行为是代表了银行广大客户的心声,代大家出出气。”对于自己砸坏存款机的原因,白领李某以这样的理由来解释。
这是昨日下午杭州西湖区检察院公布的两起人为破坏银行ATM机案例之一。另一起案件中,戚某的作案方式更离谱。戚某周末汇款遭拒后,竟用强力胶将ATM机出钞口封死。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两人分别在前几天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35岁的李某拥有本科学历,是一家通信公司高级职员。每年年终时,单位各种名目的奖金,李某能领不少。
今年春节前夕,由于遇到风雪天,回不了家的李某选择留杭。手里现钱很多的李某,选择与往常一样,到银行自助网点办理自动存款业务。
2月3日中午11时多,他来到文三西路一个银行网点。没料到,信用卡一插进ATM机,机器显示屏上就出现“机器故障,无法办理”的字样。
因以前几次在同一家银行办理业务时不顺,李某想想火气就直冒。他先是抬脚踢了ATM机一下,随即又拿起网点内的不锈钢垃圾桶,猛力砸向ATM机。
这台存款机被折腾后,仍未显出“皮开肉绽”的模样。李某不解气,又冲到门外马路边,捡了块大砖头,回到网点内继续砸。直到ATM机侧面板被砸出巴掌大小的洞后,才罢手。
李某不知,他所做的一切被银行监控探头拍下。很快,李某落入法网。经估价,ATM机修复费要4700元。当事后被检察官问及为何要破坏银行财物时,文章开头写到的李某的回答,让人哭笑不得。
无独有偶,去年6月一个周末,西湖区古翠路也发生一起类似案件。导演恶作剧的戚某是绍兴人,当他到古翠路上一家银行汇款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周末无法办理该项业务。戚某回家后,带着一瓶502胶水到银行取款室,将一台ATM自动取款机出钞口用胶水粘住。当晚他返回现场,想看银行“出丑”,结果被布控的银行保安抓获。
“对服务不满意,用户可向银行或其上级单位提意见。”西湖区检察院检察官说,如果对方不采纳,可换家银行,完全没必要采取触犯刑律的行为发泄不满。
西湖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孙军说,一台ATM机的价格动辄上百万,且都是集成设备。戚某用强力胶封死出钞口,他以为将强力胶揭掉就没事了。让戚某没想到的是,他的行为导致ATM机出钞口内部零件损坏,给银行造成一万余元损失。
根据刑法规定,故意毁灭或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刑法》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可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则要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按我省标准,损失在2000元到2万元为“数额较大”,超过2万则属“数额巨大”。(西检 陈洋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