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年度反腐”《持续发力 纵深推进》播出第二集《监督保障》,其中,披露了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原副镇长吴小龙案。
出生于1974年11月的四川省宜宾市僰王山镇原副镇长吴小龙,2022年8月被查,2023年1月被“双开”。
经查,吴小龙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巨大。
《四川党的建设》杂志曾刊文披露吴小龙的贪腐细节。吴小龙在玉联村和原两江村、原新凤村实施的10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过程中,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审批、建设,将工程项目私自指定给施工单位或个人,从中赚取“好处费”“感谢费”58万元。在进入公职系统之前,吴小龙曾在中小学任教14年,一直“拿工资过日子”,而其同学、朋友投身商海者较多。看着他们纷纷获得大额经济收益,吴小龙心态逐渐失衡。升任僰王山镇副镇长,有了具体分管领域之后,吴小龙利用职务之便,在分管领域肆意“推荐”承包商并收取经济利益。
四川省兴文县僰王山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 吴小龙:确实是从收红包开始的,第一次从收红包的心里的忐忑到后来成了习惯,距离这个组织纪律就越走越远了。
吴小龙,四川省宜宾市兴文县僰王山镇原党委委员、副镇长,经查,他在10个美丽乡村建设项目中违规插手干预,捞取好处费,2023年1月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2023年9月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他的有关问题线索最初是来源于群众反映。专项治理工作组在僰王山镇走访时,有村民对一条村路硬化项目提出了疑问。
四川省兴文县纪委、监委委员 蔡以鹏:村民提出一个观点,这个路为什么会那么贵?因为大家都在农村,都很清楚这个挖(修)路你到底需要多少钱。
工作组调取资料横向比对,发现这条路的造价比同时期其他地方类似工程要高出超过20%,村民的质疑是有道理的。继而到实地查看时,却发现这条花钱更多的路质量上反而不达标,路面水泥板很薄,远远没有达到项目要求的18厘米厚度。调查发现,承包这个项目的老板曾维贵是吴小龙的熟人,为了拿项目送给了吴小龙20万元。这条路总预算90万元左右,吴小龙就抽走了20万,路面变薄也就不奇怪了。
继续深挖下去,吴小龙插手的远不止这一条路。2019年,僰王山镇争取到了国家拨款的600万元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指标,吴小龙作为当时分管这项工作的副镇长,把手里的权力用到了极致。
蔡以鹏:这600多万所涉及的项目基本上每一个项目的老板都是他推荐给村上,都是他自己熟悉的,或者有合作经历的一些老板、朋友。每一个项目你都可以看到吴小龙的影子。
而一些投资不大的项目,吴小龙也没有放过。村头村尾安装的40个不锈钢垃圾桶项目,预算约20万,承包人送给了吴小龙3万元;旅游公厕项目预算为52.9万元,承包人送给了他5万元;小河堤治理项目预算只有15.8万元,吴小龙竟然也从中收取了5万元。
吴小龙:有一段时间我是整个乡镇只有一个副镇长,全都分管了,我确实给村上推荐他去(报名),我说我推荐这个人来报名,当时我确实是有私心。
对村庄建设项目实施简易审批,是国家为加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作出的决策部署。这类项目点多面广,简易审批更有利于节约成本、提高效率,加快推进乡村振兴项目落地。然而,吴小龙却把简易审批变成了利益寻租的自留地,完全背离了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
四川省宜宾市监委委员 罗小兵:吴小龙这个案子暴露出来的就是咱们简易审批这样类型的项目,制度的执行和我们的监管方面,出现了一些漏洞,有相关的流程,他们不按这种流程来做,没有执行咱们这种有效的制度。
在确定预算上,吴小龙也完全程序倒置。一个项目花多少钱,是先内定施工老板,再根据老板的报价量身定制预算,甚至还授意老板虚构工程量、虚增造价来多套取财政资金,实现老板和自己利益的最大化。
四川省宜宾市监委委员 罗小兵:它损害了第一是老百姓的利益,我们本来是用最少的钱办最好的事儿,但实际上我们通过这个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钱没有少花,事儿也没有把它办好。第二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利用自己的小微权力吃拿卡要,小贪小腐,群众是看在眼里痛在心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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