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像我这样的‘轮椅一族’也可以在小区畅‘行’无阻了。”近日,家住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同升街道新聚园社区粟塘小区的刘嗲嗲(化名)坐着电动轮椅,独自搭乘电梯下楼、走过单元门的下坡道,一路顺畅地来到小区新开业的老年食堂就餐。
无障碍环境改造,只是粟塘小区综合整治的一个缩影。今年10月25日,在检察官等工作人员现场验收整改效果时,新聚园社区党支部龚坤向记者细数了粟塘小区的新设施:“勾臂式垃圾站、电动车棚、消防控制室、老年食堂、无障碍坡道等,都是这次综合整治期间增设的,极大地方便了小区群众的生活和出行。”
“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城镇中低收入群体居住权的重要保障。”长沙市代表李红易说,粟塘小区是公共租赁小区,在粟塘小区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运用法治力量助推相关行政机关齐心协力,推动惠民政策落地生效,保障了特殊群体“住有所居、居有所安、弱有所扶”。
2022年8月,在对2022年长沙市代表建议进行梳理时,一份关于提升长沙市公共租赁房小区社会治理和服务水平的建议引起了长沙市检察院检察官的关注。
提这份建议的正是李红易。李红易提出:“粟塘小区是湖南省最大的公共租赁小区,低收入等人群集中居住,若管理不当容易形成‘贫困集聚’。该小区老年人尤其是独居老年人较多,无法实现自我照顾,吃饭也是个大问题,亟须建立老年食堂以及提高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餐饮服务和日间照料;该小区电梯、无障碍厕所设置不合理,导致坐轮椅的老人出行不便,无法正常享受社区资源;小区年久失修,外墙脱落等情况普遍,极大影响了居民生活,硬件设施改造迫在眉睫。光靠社区无法解决上述问题,我们请求上级部门在政策、资金等方面给予倾斜。”
粟塘小区到底是什么景象?长沙市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立即主动对接李红易,并多次进行实地走访调查。
作为湖南省最大的公共租赁小区,粟塘小区分三期完成,分别于2010年、2014年、2017年交付使用,包含公租房、廉租房等共计6161套房源,已入住5000多户,人口达1万余人。其中,低保户1600余户,残疾人368人,60岁以上老人2415人。
看见检察官,粟塘小区居民纷纷表示:“我们旁边的垃圾站经常没有及时清运,垃圾桶也好几天没人清理,味道很大,影响日常生活。”“小区很多车主乱停乱放私家车,经常堵路。”“我们要上班,老人在家无人照顾,我们都很担心。”“我们单元的电梯入口被电动车停满了,出行不便。”“门口地砖松动,老人下雨天出门买菜非常不方便”……
通过实地走访调查,检察官发现粟塘小区管理还存在诸多问题,如存在飞线充电、消防设施缺失、消防车通道被占用、部分餐饮场所违法使用瓶装燃气或瓶装燃气罐过期、二次供水不符合安全标准等问题。
“小区居民分别来自长沙市芙蓉区、天心区、雨花区和开福区。整个小区人口老龄化严重,其中绝大多数属于低收入家庭,生活较为困难,独居、重疾、残疾、失能老人占比较大。”检察官告诉记者,整改前粟塘小区并未建立无障碍电梯,也未设置无障碍停车位,已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不能提供日间照料等服务,未满足小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日常生活需求。
小区居民对解决上述问题有较大的呼声,长沙市12345政务热线也经常接到关于粟塘小区相关问题的投诉。
在湖南省检察院的指导下,长沙市检察机关就粟塘小区问题成立专案组,由长沙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廖耀群担任组长,抽调基层检察院优秀检察官加入。专案组在厘清社会治理和运营管理等相关单位的职责后,对上述问题进行归类,并针对性开展调查研究。随后,长沙市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针对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行政机关以行政公益诉讼立案15件,着力推动粟塘小区综合整治工作。
立案后,长沙市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对多家行政机关及运营企业长房集团一一进行走访,了解其整改困难。长房集团表示,公共租赁小区租金低且常常无法收缴到位,导致日常维修都无法维持,更别说消防设施的更新和房屋的维护了。相关行政机关表示,粟塘小区租住人员分属多个区域,并没有相关资金拨付至小区属地政府,当地财政部门无力承担。
特殊资金相关问题,让专案组犯了难。“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是否可以解决粟塘小区的一揽子问题?专案组立即和长沙市城市人居环境局取得联系,了解到长沙市出台的小区品质提升三年行动方案针对的是2000年至2015年间建成且已归集物业维修资金的既有小区,粟塘小区并不符合该行动方案的条件,无法将其纳入品质提升计划。
2022年11月23日,湖南省检察院、长沙市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组织召开粟塘小区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第一次磋商会,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残联、长房集团、同升街道办事处、新聚园社区等多方参会,并邀请李红易现场监督磋商过程。各方就粟塘小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等问题进行讨论,最终各自根据职责范围认领了整治任务。
磋商会后,雨花区检察院就二次供水、燃气、消防、无障碍环境和养老等8类问题,相继对雨花区住建局、卫健局、局、民政局以及同升街道办事处制发检察建议,建议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合力解决上述问题。
然而,检察机关在跟进监督过程中,发现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改造、无障碍环境建设、消防设施整改工作推进缓慢。“主要是资金困难,导致整改工作很难推进。”相关单位表示,“尤其是老年食堂等居家养老服务场地,目前没有强制性条款约束,也没有场地供使用。”
随后,湖南省检察院多次召开案情分析会,组织全省公益诉讼领军人才组成专班,制作公共租赁住房综合治理公益诉讼办案规范指引10个,厘清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突出办案的规范性和精准性。湖南省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姚红告诉记者,在制作规范指引中,检察官找到了居家养老服务的强制性规定,即民政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和《长沙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等文件,这些文件明确规定,已建成住宅小区无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或者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未达到规划要求和建设标准的,区县(市)政府应当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二十平方米的标准,通过新建、改建、购买、置换、租赁等方式配置。
老年食堂的场地问题也是个难题。长沙市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与雨花区政府、住建部门、同升街道办事处、新聚园社区、长房集团等多次进行实地调查和选址论证,最终确定由新聚园社区克服困难,将原来一楼服务办事大厅规划为老年食堂,将二楼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提质升级,同时在楼栋东北角加装无障碍电梯。
政策、场地问题解决了,接下来就是攻克资金问题了。为畅通资金渠道,长沙市检察院、雨花区检察院于今年2月、3月、5月先后共组织召开3次磋商会,邀请长沙市财政局、雨花区政府参加,最终明确了每个事项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及支持单位,资金来源和保障单位,确定了整改时间表和进度条。之后,民政条线、残联条线、住建条线通过市区两级联动,加大政策倾斜力度,畅通申请渠道,加快审批,为粟塘小区整治开辟“绿色通道”。
综合整治期间,检察机关多次到粟塘小区跟踪监督工程进度。长房集团、残联、民政、住建、街道办等单位上下联动,积极履职,为粟塘小区增设电动车棚5个、增加电动车停车位280余个,新建勾臂式垃圾站1处,在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新建老年食堂和无障碍电梯。
今年10月25日,粟塘小区综合治理行政公益诉讼案整改验收听证及座谈会在新聚园社区召开,并邀请了全国代表殷翠平、湖南省代表靳晓等7位不同行业的人士担任听证员。长沙市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对听证活动进行全程监督,相关行政部门代表、居民代表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实地查看治理现场后,听取办案情况介绍、职能部门履职汇报和居民代表意见。居民代表夏明芳动情地说:“这些都是党和社区为我们建设的美好家园环境,是对我们居民的关爱,让我们在公共租赁小区能够安居。”
经讨论、听证评议,听证员代表发表了听证意见:“通过这次检察公益诉讼,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升了,尤其是在检察机关对无障碍设施、垃圾站等方面问题提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积极有效地整改落实。我们一致认为,整改已达到结案标准。”
“针对公共租赁小区这样一个小型社会存在的诸多问题,检察机关将综合治理问题细致分类,归纳出消防安全、生活垃圾堆放转运、二次供水安全隐患、瓶装燃气安全隐患、无障碍环境建设落后、居家养老服务不能满足需求等8类问题,逐一确定监管职能部门,督促问题逐步解决,以‘我管’促‘都管’。”长沙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湘文介绍。
“民心是最大的。该案的办理站位高、见真功,让湖南省最大的公共租赁住房小区旧貌换新颜,守护了人民群众的福祉,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充分展现了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的为民情怀和担当作为。”长沙市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唐志远说。
在我看来,粟塘小区综合整治行政公益诉讼案件呈现了三个特点:一是成功实现了监督与检察监督的有效融合。在案件办理过程中,通过代表建议与公益诉讼检察建议双向衔接转化机制,检察机关做到了代表履职和检察机关履职一体推进,通过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化办理推动了代表建议落实落地和问题的有效解决。二是充分体现了司法为民宗旨。检察机关肩负“公共利益代表”的职责使命,以依法能动履职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保障了特殊群体合法权益,当好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三是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一体化办案的优势和实效。检察机关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督促各级行政机关协同履职、形成合力,推动了公共租赁小区综合治理、系统治理,以实际行动诠释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探索出了一条以“小切口大治理”助推基层治理现代化的新路径,具有推广价值和可复制的实践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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