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网讯(记者葛利利 通讯员饶才明)12月11日下午,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关情况。
近年来,我市进一步巩固前期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线个村开展厕所粪污与生活污水一体化治理及资源化利用试点,以“五清一改”为主要内容的村庄清洁行动在全市所有行政村做到常态化全覆盖。
农村改厕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头号重点任务。全市农村总户数495525户,改厕基数328904户。其中,无害化厕所总数211911户,无害化厕所普及率64.43%;卫生厕所总数317971户,卫生厕所普及率96.68%。我市2023年申报新建改户厕计划数5551户。截至11月27日,动工5788户,动工率104.27%;完成5745户,完成全年计划103.49%,各县(市、区)落实配套资金346.915万元。
生活污水治理方面,目前全市共新、改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62个,116个行政村生活污水纳入城镇污水管网。全市建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291套,覆盖162个行政村。全市在完成农村改厕基础上增加污水收集或资源化利用农户7969户。
生活垃圾治理方面,我市以建设“便于管护、经济实用、环保美观”垃圾投放点为目标,取缔敞口垃圾池,并按农村人口分布合理配置18.7万多个分类桶、6831个勾臂箱,配备保洁员1.24万名;全市农村64个乡镇建成中转站75座,规范配置各种垃圾清运车辆609台,满足全市农村垃圾清运和中转需求,实行农村垃圾收运全覆盖,实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乡村绿化方面,2023年全市完成乡村绿化3.12万亩,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镇4个、湖北省森林乡村21个。目前,全市共有31个乡镇被评为湖北省森林城镇、35个村被评为国家森林乡村、225个村被评为湖北省绿色乡村、60个村成功创建湖北省森林乡村、2个村被评为湖北省森林乡村示范村。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一项系统工程,既要外在的“颜值”,更求内存的“品质”。在具体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过程中,我市坚持做到四个结合:与实施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试点项目相结合,与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相结合,与农村“一约四会”相结合,与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