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十四五”相关规划、《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海南省委关于坚持以党建引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编制的综合性规划,主要阐明“十四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目标、重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背景下指导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深化改革、创新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规划。
“十三五”时期,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坚持用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抢抓发展机遇,努力克服困难和挑战,较好地完成了“十三五”规划各项任务,为顺利完成打赢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加快推进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
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牢牢坚持“房住不炒”的定位,通过实施“两个暂停”、全域限购、加强引导管控、完善住房体系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开展市场整治和风险防范,建立房地产调控长效机制,全力推动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商品房库存降至合理区间。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由“十二五”末的77.9%下降到“十三五”末的63.6%;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由“十二五”末的50.8%降至“十三五”末的38.7%,有效降低经济对房地产业的依赖。全省房地产市场总体运行平稳,房地产“一业独大”局面有所改善,房地产调控成功闯关。
城乡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通过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实施棚户区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城乡居民住房面积得到较大提高。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56平方米,农村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34.59平方米,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10.6%、21.5%。“十三五”期间,全省累计改造城镇棚户区住房10.4万套,超额完成国家下达任务,达到115%;开工建设公租房8.28万套,分配入住7.53万套,累计已发放住房租赁补贴4.3万户;推动改造城镇老旧小区247个,惠及2.67万户,基本实现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开展安居房建设试点,逐步满足本地居民和引进人才住房需求。初步建立了公租房、安居房、市场化商品房和市场化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住房公积金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开发建设住房公积金“互联网+”信息系统,推出住房公积金“7×24”服务模式,深化与相关部门户籍、婚姻、不动产等数据共享,上线运行全国首个区块链电子缴存证明云平台,开展对冲还贷、商贷约提、房租约提代付业务,推动财拨单位资金自动汇缴,推出缴存资金同行和跨行托收业务,提高额度至100万元,放宽异地及商转公申请条件,有效推动管理规范化、监管信息化、服务便捷化水平再上新台阶。至“十三五”末,缴存人数增长至110.42万人,年均增长2.7%;缴存额增长至611.14亿元,年均增长11.6%;个人住房总额达620亿元,个贷率达86.60%。
城市建设发展成就显著。城市建成区路网密度大幅增加,达到9.55公里/平方公里,较“十二五”末增长48.99%;城市道路面积率达11.42%;城市燃气普及率达98%;建成城市地下综合管廊133.3公里,超额完成既定“100公里”的目标任务。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大幅提升,是“十二五”末的3.8倍,生活垃圾处理实现向“全面焚烧”的历史性转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100%;城镇道路机扫保洁率达93%;生活垃圾分类和海上环卫稳步开局;完成全省120座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治理。园林绿化、海绵城市建设成效明显,城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1.08%;儋州市成功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全省国家园林城市(县城)数量累计达到4个;万宁、文昌、乐东成功创建省级园林城市(县城)、全省省级园林城市(县城)数量累计达到5个;琼海市、琼中县、三亚市月川生态绿道荣获“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三亚市顺利通过全国海绵城市试点建设绩效考核。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推进。市政管理综合水平和防灾抗灾应急能力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韧性不断增强。
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坚决落实好“住房安全有保障”目标任务,积极发动当地建筑企业自愿参与帮扶农村危房改造,创新监管模式,严格把控农房质量,重点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十三五”期间,完成4类重点对象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1.74万套,帮助40余万农村低收入群体住上安心房、暖心房,超额完成国家指标任务,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顺利收官,在近年国务院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绩效评价中均名列前茅。
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全力推进农村“厕所”攻坚,建立健全了全省改厕制度体系,累计建成农村卫生厕所125.29万座,完成防渗漏改造8.1万座,全省农村卫生厕所覆盖率达到98.8%,基本实现人居环境三年整治目标。生活垃圾“户清扫、村收集、镇转运、市县处理”的农村清扫保洁收运体系进一步完善,实现省域全覆盖;2017年全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通过国家十部委考核验收。大力推进燃气下乡“气代柴薪”,“十三五”末农村居民燃气普及率达95.13%,超额完成既定80%的目标。建设乡村民宿282家。45个村庄列入全国传统村落名录,64个中国传统村落全部实施挂牌保护,编制完成47个传统村落保护发展规划。
建筑业管理水平持续提高。全省建筑业增加值稳定增长,从“十二五”末的390.41亿元增长至522.61亿元。装配式建筑快速发展,相关配套政策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全省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初步规模化,已投产14家,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超30%。全省绿色建筑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城镇新建民用建筑100%执行国家节能强制性标准,住宅建筑全面实行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60%以上。全面推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全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基本建成,信息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不断构建完善。工程质量保障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省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总体水平稳中有升,共有10个项目获鲁班奖、29个项目获全国AAA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
深化改革创新取得新突破。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任务完成,改革成果居于全国前列。“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省级审批事项网办率和提前办结率均实现100%。完成全省执法体制改革,执法队伍素质、城市精细化管理能力稳步提高。建筑市场诚信监管体系逐步完善,推行工程担保保险制度,商品住宅实行全装修。积极推进工程造价与标准化改革,制修订工程建设地方标准32项,发布计价依据13部,初步建立具有海南特色的地方标准和计价依据体系。制度创新成果丰硕,5项制度创新入选全省自贸港制度创新发布推广案例。
法治政府建设取得积极成效。完成《海南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和《海南省城乡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海南省城镇园林绿化条例》修订,开展了《海南经济特区建筑工程管理条例》《海南省绿色建筑条例》的立法预研工作,出台了一批推进重点工作落实的规范性文件。进一步规范合法性审查程序,对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实行常态化审查和清理。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法律审核及备案登记制度,备案登记率达到100%。积极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行政执法相关制度和机制更加完善,行政处罚行为更加规范。进一步完善行政诉讼应诉机制,配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普法宣传教育取得良好效果。行政决策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稳步提高。
房地产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完善。房地产开发投资比重仍维持在较高位,转型升级压力较大,房地产市场秩序不够规范,发展租赁住房政策支持不足。
住房保障体系还不完全适应自贸港建设需要。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还不够规范,保障性住房供需方面存在结构性、区域性矛盾。农房建设品质不高。
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不高。省内建筑企业综合实力不强,装配式建筑产业链不完整、配套能力不足。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水平有待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质量有待提升,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形式单一。
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质量不高。市政道路、桥梁、公共照明等设施管养水平和城镇燃气智能化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园林绿化花化彩化需进一步提质增效。生活垃圾分类推进难度大,建筑垃圾治理和资源化利用还有短板。
建筑市场监管力度有待加强。现有监管信息化平台有待完善和整合,行业征信体系尚未健全,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作用发挥不充分,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需跟上新时代的要求。
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不高。市县执法队伍执法力量不足、专业水平不高、信息化程度低、执法协作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不同程度存在。
行业改革创新需进一步深化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仍有优化提升空间,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咨询等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有待升级,产业队伍建设亟需加强。行业制度集成创新和法治政府建设需持续推进,干部队伍和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水平与自贸港建设要求还不完全适应等。
“十四五”时期是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黄金时期和重要窗口期,海南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发展阶段。住房城乡建设工作是海南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既面临海南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和自贸港建设背景下的高质量发展的历史机遇,也面临新形势下住房城乡建设事业亟需转型发展的巨大挑战。
从国际看,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科技创新和产业变革深入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广泛而深入地渗透到住房城乡建设各技术领域,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已成为全球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共识,智能化、智慧化、生态型城市发展理念日趋深入人心,城市治理体系正在向主动式、智能化、精准化迈进。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过程中,住房城乡建设高质量发展既面临积极融入经济全球化所带来的新机遇,也必然受到国际前沿城乡发展理念和建设管理模式、手段、方式变革带来的冲击和影响。
从国内看,我国住房需求已从总量短缺转为结构性供给不足,从粗放满足面积的数量要求转向对高质量和好环境的要求。城市已进入转型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阶段,已由大规模增量建设转为存量提质改造和增量结构调整并重。乡村进入提升乡村建设水平、乡村全面振兴和城乡融合发展的重要时期。相较于全国发展整体水平和形势,海南住建事业发展还存在基础较薄弱、行业竞争力不强、治理能力和水平不高等弱势和不足。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海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将承受深化改革创新带来的发展压力,同时也具有自贸港建设政策高地所形成的后发优势。
从省内看,海南作为全国最大的经济特区,具有成为全国改革开放试验田的独特优势,肩负中央赋予全岛建设自由贸易港的重大责任和历史使命,具备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诸多条件。海南的区位、政策、环境优势和历史重任,都对海南住建事业发展提出更高的期待和要求。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在推进制度集成创新、改善营商环境、提升住房保障水平、加强城市建设管理、转变乡村建设方式、促进房地产业和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具有全面推动提升行业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求和潜力。
面对发展环境变化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必须牢牢把握重大发展机遇,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决扛起“解放思想、敢闯敢试、大胆创新”的实干担当,科学把握节奏,忠诚履职尽责,广泛凝聚人心,全面推动完成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发展目标。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省委七次党代会和历次全会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