醒目位置完整的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等信息。
灭蝇灯不符合要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应根据餐饮服务场所的布局、面积及灭蝇灯使用技术要求,确定灭蝇灯的安装位置和数量。使用电击式灭蝇灯的,灭蝇灯不得悬挂在食品加工、制作或储存区域的上方,防止电击后的虫害碎屑污染食品。
缺少紫外线消毒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每餐或(每次)使用专间前,应对专间空气进行消毒,消毒方法应遵循消毒设施使用说明书要求。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加工制作时开启紫外线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散装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经营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应当有中文标签;依法应当有说明书的,还应当有中文说明书。标签、说明书应当符合本法以及我国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要求,并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食品直接放置在地面上。《安徽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十八条 销售散装食品的,应当在摆放食品的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标注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以及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事项应当显著标注,清楚明显,容易辨识。标注的生产日期应当与食品出厂时食品生产者标注的生产日期一致。提供的包装或者容器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销售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采取防尘防蝇防鼠防虫、设置隔离设施、提供专门取用工具等措施,防止污染。
储存库缺少防鼠设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餐饮服务场所内应使用粘鼠板、捕鼠笼、机械式捕鼠器等装置,不得使用杀鼠剂。
醒目位置完整的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食品原料进货来源等信息。
库房内储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储存的食品和物品离地离墙,散装食品有食品储物箱,并标明名称、使用期限等内容。
操作间地板有破损。《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食品处理区地面的铺设材料因无毒、无异味、不透水、耐腐蚀,地面平整,无裂缝、无破损、无积水、积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