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实施。但如今各地垃圾分类标准不一,新标准推行时如何避免“折腾”值得关注
全国各地略有不同的垃圾分类政策,有望在分类标志上先做到基本统一。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据悉,新标准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记者走访发现,新标准并非强制执行,但如何在推广时避免“折腾”,值得关注。
据悉,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由原先的6大类调整为4个大类,小类别由8个调整为11个;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其中,生活垃圾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类别构成见图表)。考虑到不少城市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新标准也作出相关说明,即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又可称为湿垃圾和干垃圾。
删除的图形符号分别是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新增的图形符号分别为灯管、家用化学品、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沿用的图形符号分别为可回收物、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电池和家庭厨余垃圾;修改的图形符号分别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玻璃。
记者浏览新标准时发现,垃圾图形符号和代表颜色也作了统一规范。如可回收物标志,为三角形带有循环箭头的图案;有害垃圾,则是四支指向同一中心的红色箭头图案;厨余垃圾,为绿色形似计时沙漏的图案;其他垃圾,则是三角葵扇形的黑色图案。11个小类的垃圾也分别有相应的图案标志。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月15日的通报,垃圾分类已成为国内不少城市推进精细化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截至通报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居住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53.9%,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
虽然垃圾分类“动起来了”,但在垃圾分类标准和规范上,全国范围内却略有差别。例如,在广州,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在上海,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杭州则把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这样一来,同一个垃圾在不同地方很可能被分为不同垃圾类别。例如,作为有机易腐的食物类垃圾花生壳,在上海被列为“湿垃圾”,在广州则属于“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能不能有个全国相对统一的标准?”广州市民苏女士认为,没有相对统一的分类标准,市民出差、旅游可能会遇到不同标准的垃圾分类规则,导致分类上的不便,也不利于垃圾分类的推广宣传。
虽然带有“国标”身份,但记者发现,新标准所用的标准号为推荐使用的“GB/T”,即并非全国强制统一使用的“GB”。如果推行全国统一的新标准,已通过地方立法确定垃圾分类标准的城市,有关设备设施、标志等则需要修改。
“我们还没有被通知是否执行新标准。”一名上海基层绿化市容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现有的垃圾分类标准源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尽管新标准允许保留“干垃圾”“湿垃圾”的分类称呼,但上海版“湿垃圾”标志的咖啡色代表色与新标准“厨余垃圾”标志的绿色代表色不同。
“我们今年已经改过一回标志。”在广州天河穗园小区,清洁工告诉记者,今年8月广州出台《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时,该小区按相应标准重新制作了垃圾投放点的标志。如果再推广新标准,小区垃圾分类标志可能又要整改,多少有些“折腾”。
记者浏览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现,仅今年11月1日至17日,广州各级政府部门发出的采购公告中,已有超过2000万元涉及垃圾分类。而这些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用户需求书”注明,有机易腐食物垃圾大类名称为“餐厨垃圾”(新标准称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代表色是灰色而不是新标准的黑色。
对此,广州市部门一名分管垃圾分类的负责人表示,广州可采取逐步推行而不是12月1日起“一刀切”的方式实施新标准。对于尚能使用特别是新近采购的设备设施,可修改相关标志继续使用。如涉及本地立法和作业标准修改,可在到期修法和修改作业标准时按新标准修改。
全国各地略有不同的垃圾分类政策,有望在分类标志上先做到基本统一。11月15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新版标准(以下简称“新标准”)。据悉,新标准将从今年12月1日起实施。记者走访发现,新标准并非强制执行,但如何在推广时避免“折腾”,值得关注。
据悉,相比于2008版标准,新标准的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由原先的6大类调整为4个大类,小类别由8个调整为11个;标志图形符号共删除4个、新增4个、沿用7个、修改4个。
其中,生活垃圾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具体类别构成见图表)。考虑到不少城市重点推进生活垃圾“干湿分类”,新标准也作出相关说明,即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又可称为湿垃圾和干垃圾。
删除的图形符号分别是大件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和瓶罐;新增的图形符号分别为灯管、家用化学品、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沿用的图形符号分别为可回收物、纸类、塑料、金属、织物、电池和家庭厨余垃圾;修改的图形符号分别为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和玻璃。
记者浏览新标准时发现,垃圾图形符号和代表颜色也作了统一规范。如可回收物标志,为三角形带有循环箭头的图案;有害垃圾,则是四支指向同一中心的红色箭头图案;厨余垃圾,为绿色形似计时沙漏的图案;其他垃圾,则是三角葵扇形的黑色图案。11个小类的垃圾也分别有相应的图案标志。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11月15日的通报,垃圾分类已成为国内不少城市推进精细化城市管理的重要工作。截至通报前,全国46个垃圾分类重点城市,居民居住小区分类覆盖率达到53.9%,上海、厦门、宁波、广州等14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超过70%。
虽然垃圾分类“动起来了”,但在垃圾分类标准和规范上,全国范围内却略有差别。例如,在广州,生活垃圾被分为“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在上海,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四类;杭州则把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这样一来,同一个垃圾在不同地方很可能被分为不同垃圾类别。例如,作为有机易腐的食物类垃圾花生壳,在上海被列为“湿垃圾”,在广州则属于“其他垃圾”。
“垃圾分类,能不能有个全国相对统一的标准?”广州市民苏女士认为,没有相对统一的分类标准,市民出差、旅游可能会遇到不同标准的垃圾分类规则,导致分类上的不便,也不利于垃圾分类的推广宣传。
虽然带有“国标”身份,但记者发现,新标准所用的标准号为推荐使用的“GB/T”,即并非全国强制统一使用的“GB”。如果推行全国统一的新标准,已通过地方立法确定垃圾分类标准的城市,有关设备设施、标志等则需要修改。
“我们还没有被通知是否执行新标准。”一名上海基层绿化市容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上海现有的垃圾分类标准源自《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尽管新标准允许保留“干垃圾”“湿垃圾”的分类称呼,但上海版“湿垃圾”标志的咖啡色代表色与新标准“厨余垃圾”标志的绿色代表色不同。
“我们今年已经改过一回标志。”在广州天河穗园小区,清洁工告诉记者,今年8月广州出台《广州市居民家庭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时,该小区按相应标准重新制作了垃圾投放点的标志。如果再推广新标准,小区垃圾分类标志可能又要整改,多少有些“折腾”。
记者浏览广州市政府采购网发现,仅今年11月1日至17日,广州各级政府部门发出的采购公告中,已有超过2000万元涉及垃圾分类。而这些采购公告附件内的“用户需求书”注明,有机易腐食物垃圾大类名称为“餐厨垃圾”(新标准称为“厨余垃圾”),其他垃圾的代表色是灰色而不是新标准的黑色。
对此,广州市部门一名分管垃圾分类的负责人表示,广州可采取逐步推行而不是12月1日起“一刀切”的方式实施新标准。对于尚能使用特别是新近采购的设备设施,可修改相关标志继续使用。如涉及本地立法和作业标准修改,可在到期修法和修改作业标准时按新标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