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世界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2022年12月,江苏南通,一男子离婚时约定2岁女儿由前妻抚养,其一次性支付100万元抚养费,并约定如果前妻再婚买房一定要加上女儿的名字。 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100万前妻竟然用来买了一套房,还写上现任的名字,并把女儿丢在了垃圾桶边上,幸亏清洁工发现了,把孩子捡了起来,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男子气愤不已,打电话指责前妻,却被前妻无耻的说,钱给了我,就是我的,怎么用你管不着,我说了算!
男子可不惯着她,他以未成年孩子的名义一纸诉状,把前妻告上了法庭,一是索赔抚养费,二是要回孩子的抚养权。在法庭上,男子提交了离婚证、离婚协议书以及女子再婚的短视频、孩子被丢弃垃圾桶边上的照片、银行的转账记录等系列证据。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根据《民法典》第35条规定: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父或母一方作为监护人应当积极履行监护职责,若是侵害被监护人合法的财产权益,应当承担法律责任。